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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觅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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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觅鸟 粽儿猫 2682 2019-10-13 08:30:00

  杭州的夏季并不是个好受的季节。五月后有相当长的一段梅雨期,天总是阴沉沉的,空气中满是雾霭,细雨悄无声息地下个没完,人要是不撑伞,仿佛那雨迟早能穿过皮肉侵入骨头里。空气闷,出了汗,很快和雨水混在一起,于是身子一天到晚总是黏黏的。

  工作中,我负责杂志旅游板块的内容和照片,几乎每周都得出勤,这种天气趴在潮湿的草坪上捕捉翠鸟的特写亦不少见。手下有个得力的编辑助理,叫小王,大学毕业刚满两年,人不赖,有灵性,肯学习,能吃苦,为此进步够快,工作开展得亦顺风顺水。

  周五上午,我陪小王在良渚博物院抓拍鸟儿在水面整理翅膀的镜头(需要用在一篇有关博物馆旅游的专题封面上)。他拍摄,我撑伞。快门速度调了够快,光圈亦放了够大,可应有的细节还是模糊了。

  “画幅够大,不妨尽可能留白,鸟儿占据四分之一的画面即可。”我向他建议。

  “不失衡么?”

  “版面要压大标,不碍事。”

  他小心翼翼地对焦,抓拍的那一瞬,鸟儿被快门声惊跑了。他点开预览,幸而成功了。

  “完美!细节到位!”

  “哈,幸运得很!”

  小王取下镜头,用专用的布袋装好,放进相机包里。雨势渐大,我们跑进了博物院。

  在江浙历史上,良渚是个特殊的符号。从网络上搜索的结果看,“良渚”是指“长得像狼尾的小洲”。不知道是谁那么翻译的,于我来说,莫不如“美好的湿地”来得干脆。五千多年前,世界尚处于新石器晚期时代,这里的周边还是一片汪洋,人类在这块小洲上生活。他们筑造起当时世界最大的城邦,制作生活所用的陶器,打磨精良的祭祀用玉器,他们的势力范围波及半个中国,被认为是比夏、商、周更早的人类朝代。今天良渚博物院的对面,有个玉文化园,我曾以“良渚古玉”为主题,采访过那里的负责人。他们不认为这里有产玉的可能,那些质地细腻的白玉,更像是XJ的和田玉,至于是怎么被运到这里,就不得而知了。良渚本地的居民们,大多都记得自己的祖父辈间流传过关于挖出古玉致富的故事。

  十多年前,英国人戴卫·奇普菲尔德在这里设计了一座外墙用硕大黄洞石砌成的博物院,蔚为壮观。之后,日本人安藤忠雄接着设计了一座亚洲最大的实木结构教堂,和一座以“大屋顶”闻名的艺术中心。

  我家离博物院不远。如今,这里已成了景区,即便是这样下雨的工作日,也有不少游客漫游着。博物院里昏沉幽暗,光线都布在陈列品与展板上,不由得人不看。周围没有可供歇息的地儿,我们只得随人流走。

  一群穿蓝色校服的小学生,在老师的带领下施施而行,一个导游在队伍前面做讲解。

  “良渚博物院最大的看点,在于古玉。最有特色的,是玉琮、玉璧,它们都是古代大祭司与太阳神交流的法器。良渚古玉质地坚硬,专家认为硬度达到了摩氏4至6度,只有用钻石才能顺利地切割开,但考古学家没有发掘出钻石,倒是有很多鲨鱼的牙齿,被认为是雕玉的工具……”

  行至宽阔的核心馆区,宏大的水彩墙绘在眼前铺陈开来,画家在极力描绘百万奴隶用原木建造古城的场景。墙绘前伫立了三尊蜡像,一个皇帝模样打扮的首领亲临城头,左手挽着一个妃子,在他们身后,一个大祭司双手高举玉璧,用天赐神权指挥着奴隶。

  我出神地欣赏那些墙绘与蜡像。五千多年前,当别的部落还忙于应酬生死之时,这支生活在长江下游平原的原始部落已经学会种植、制陶,有明确的社会分工,形成了最早的“国”(抑或是“邦”)。不愁衣食的他们执迷于与神的对话,他们踩着泥沼,吹着号子,堆砌起数量庞大的、精美的祭坛,建造起当时世界最大规模的城邦,作自己的国都。

  首领后脑勺插了四根长长的雉羽,脸被做成了周润发的样子。蜡像前是一大片由陶器与玉器碎片堆成的考古遗址,人们用钢化玻璃隔空盖住了,供参观者行走其上,方便清晰地参观到废墟原貌。

  一个两岁上下的男孩,摇摇摆摆地跑上玻璃,只冲下看了一眼,便满脸恐慌,蹲下身子,不敢再走。一旁三十出头的父亲哈哈笑出声来,上前抱开孩子。

  核心馆左侧是用黄线划出的人行道,通往下一个展馆。这个100方面积的展馆只用一个展柜收藏了一件文物——一支洁白的、圆形、空心的玉璧。展柜北面的背景墙上,画着巨幅的祭祀场景,两边分立两座武士蜡像,他们分辨手持玉斧,玉斧上雕有相同的图纹,看起来像是一个头戴羽冠的人骑着一只猛虎。

  “大家可以看到,这里展出的是良渚先民祭祀的场景。武士玉斧上的图案,叫做‘神人兽面纹’,是良渚文化标志性的图腾;而展柜里的这块玉璧,就是良渚博物院的镇馆之宝——玉鸟流苏。古良渚人信奉太阳神,巨鸟是太阳神的化身,他们把太阳鸟雕刻在玉璧外缘,那些祭司认为,只有最大的、最精美的玉璧,才能打开与神对话的通道……”

  “镇馆之宝”就那么孤零零地伫立着,像被其他文物抛弃了一般。玉璧被灯光照得熠熠生辉,外缘刻有极其精致的花纹,为了方便观看这些花纹,人们在玉璧前固定了一枚放大镜,导游组织人们排队参观。

  走出博物馆,雨还在下,我们在一座用白色巨石砌成的凉亭里坐下。相机包上用反光面料绣的“Canon”字样粘了稀泥,小王掏出湿巾仔细地擦干净。

  “佳能和尼康,哪个好?”他问。

  我想了想:“不好说,尼康产品似乎更丰富些,拍人像也很生动,但我一直用佳能,习惯了后者的色彩。两者都研发了属于自己的一套操作逻辑,用户养成了使用习惯后,便懒得更换了。”

  小王未发表任何评论,他从兜里掏出一盒软壳利群,抽出一根点上。

  “似乎从不见你抽烟。”他吐出一口烟,眼睛眯成缝,姿势颇为稔熟。

  “我也从不见你恋爱。”

  “倒是。”

  “为何?”

  “提不起兴趣,亦或没遇上有兴趣的。”

  “嗯,机缘固然重要,但相对那个,莫不如说是你的生活所致?我是说,印象里你本是个对别人较为冷漠的家伙,宅男一个?”

  小王望空中弹了弹烟灰。

  “诚然。家里也老说我来着,事实上,已经接到‘通缉令’了,若再不领靠谱的女孩子回家,怕是不让我进门了——他们说得出做得到。”

  “一般的父母都会这样,虽然以你的年纪,结婚这种事怎么说也不算晚,但遇到喜欢的女孩子,尽管恋爱好了。”

  “可一想到女孩子要哄,要花时间陪,就头疼,毫无办法,更别谈什么喜欢了。”

  雨渐渐小了许多,从湖边竹林方向悄然吹来一股小风,拂过凉亭,我身上被激起一阵疙瘩。一对红嘴黄尾的小鸟从竹林里直愣愣地朝凉亭飞来,到了近前发现亭内有人,又急拐弯朝着博物院方向飞去。

  小王说:“喜欢这东西,涉及的无非两种类型——我是说,一般你说喜欢某个东西,不外乎两种情况:你渴望得到的,或你得不到又想去维持的。不论哪个,我都不感兴趣。”

  我站起身,抖了抖浇湿的衣袖。

  “虽然不好直接反驳,但真正值得喜欢的东西,我想总是自带光环的。至于要不要得到,倒是另外一回事了。”

  雨停后,我与小王就此别过。他急着赶回去看动漫。具体是什么动漫,他曾郑重其事地向我介绍过三遍,可终究记不得,大抵被我锁进那个“无关紧要”的抽屉了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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